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、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,收债公司债权人起诉的如何处理。 199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《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》规定,对于承包企业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纠纷可按以下办法处理: 1.发生诉讼时,承包人仍在承包的,收债公司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丰人承担责任,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。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。 2.发生诉讼时,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,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,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,也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,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。3.发生诉讼时,励志故事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,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,可以企业为被告,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,由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。
嘉陵区,隶属于四川省南充市,位于嘉陵江西岸,嘉陵区是国务院1993年9月批准成立的县级行政区。北靠顺庆区,南邻武胜县,西接西充县、蓬溪县,东连高坪区,并与成都、重庆形成一个两小时经济发展圈。嘉陵区管辖6个街道、22个镇、18个乡,幅员面积1278平方公里;2013年,总人口70.48万人。截至2015年,嘉陵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5.9亿元。2018年7月31日,四川省政府批准嘉陵区退出贫困县序列。1993年7月2日,国务院批准撤销南充地区、南充市、南充县,设立地级南充市。市人民政府驻顺庆区。南充市设立顺庆区、高坪区、嘉陵区。嘉陵区辖金宝、里坝、龙蟠、双桂、西兴、大通、安羊、金凤、曲水、李渡、吉安、安福12个镇和三会、太和、礼乐、大兴、一立、龙岭、木老、世阳、盐溪、火花、文峰11个乡,嘉陵区人民政府驻火花乡。